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及职数
(一)巴州区1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
巴州区农机局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
巴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
巴州区水利局副局长1名
巴州区文体局副局长1名
巴州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统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巴州区审计局副局长1名:审计、财经及相关专业毕业,有审计师、会计师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巴州区扶贫办副主任1名
巴州区粮食局副局长1名
巴州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名
巴州区党史办副主任1名
巴州区志办副主任1名
巴州区教研室主任1名
巴州区尹家乡党委副书记1名
(二)南江县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
南江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1名(正科级)
南江县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南江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南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南江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女性。
南江县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1名
南江县旅游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
南江县红十字会副会长1名
南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南江县侯家乡党委副书记1名
南江县天池乡党委副书记1名
南江县流坝乡党委副书记1名
(三)通江县1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1名)
通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1名(正科级):有从事政法及相关工作经历。
通江县委政研室副主任1名
通江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共青团通江县委副书记1名:中共正式党员,年龄28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通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或非法律专业毕业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2年以上。
通江县人民政府财经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通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
通江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
通江县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通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
通江县供销社副主任1名
通江县文峰乡党委副书记1名
(三)平昌县1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
平昌县灵山乡党委书记1名
平昌县委常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
平昌县监察局派驻党群监察室主任1名
平昌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平昌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副局长1名
平昌县公安局副局长1名:有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岗位及相关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平昌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
平昌县城镇管理局副局长1名
平昌县元山镇党委副书记1名
平昌县土兴乡党委副书记1名
平昌县石垭乡党委副书记1名
平昌县江口镇党委副书记1名
平昌县粉壁乡党委副书记1名
二、报考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报考范围。巴中市全市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2、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
(1)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是200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行政机关报考人员必须担任科员级职务2周年以上(2007年9月30日前任职),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现任行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中层正职,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他国有企业同等级别管理人员。担任以上职务或从事管理工作须连续2周年以上(2007年9月30日前任职)。
3、年龄要求。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其它要求。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报考党内领导职位和对党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上述职位: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
三、方法步骤
1、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职位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市公选办公室统筹调整。参加报考的人员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请在 “巴中组工”网站(http://10.15.3.84或http://bzswzzb.gov.cn)下载。
2、资格审查。各县(区)公选办在接受现场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查,报名结束后报市公选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和统筹调整。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或参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3张),事业人员还需提供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和统筹调整后参加考试的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低于8:1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选拔或相应减少选拔数量。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结果由市公选办公室统一发布公告。
3、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综合素质测试占60分,重点考察应试者应知、应会知识及其知识结构,以及对知识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领导能力测试占40分,重点考察应试者对案例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述两种测试综合为一张试卷,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和实际工作经验等。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由市公选办公室统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县(区)交叉考察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其在原单位(部门)的群众公认度,以及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群众满意度考评,对其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有关奖惩情况以及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考察。
6、研究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差额上会,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若职位出现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确定任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其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对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月25日,报名时间截止10月25日下午18:00。
2、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巴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市政务办公楼11楼22号)。
联系电话:0827-5260500
监督电话:0827-1238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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