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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工商局清理“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

www.bz518.com  时间:2011/12/10 来源:www.bz5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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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说:

有的受影响有的没受影响

从前日至昨日,记者先后采访了巴中江北片区10余家餐饮店负责人。对工商消费提示牌进店,工商将“禁止自带酒水”定为违法行为的看法,餐饮店负责人有两种观点。部分餐饮店称对餐饮业有影响,部分餐饮店称无影响,有4家拒绝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

“餐饮店就靠酒水赚钱。自从‘工商消费提示牌进店’后,影响很大哟,很多消费者大大方方地带酒水进店,我们的营业额下降了20%左右。”一家餐馆的老板说。巴中“龚府名宴”老总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大部分高消费者都是自带酒水,他们也没有收取“开瓶费”。“‘工商消费提示牌’张贴在店内后,对生意没有什么影响。”一家餐饮店老板甚至表示,“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后,让顾客心里踏实,回头客更多,餐饮业的生意会更好。”

据了解,此次拒绝悬挂“工商消费提示牌”的餐饮店有4家,其中三星级饭店2家,一家火锅店、一家羊肉汤锅店。“顾客自带酒水,我们会收取50~80元的服务费。就餐之前,服务员会提醒两次,不存在强行收取服务费。”巴中三星级酒店———恒丰饭店餐饮部冯经理称,在吧台悬挂提示牌影响美观,不符合星级酒店的规定。

巴中市餐饮协会一位负责人称,将“工商消费提示牌”挂在店内醒目处不妥当,这难道不是明显在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既然消费者可自带酒水消费了,那么餐饮企业就只提供菜品了。能否让消费者自带杯具?”该餐饮协会负责人称,工商部门的这次行动也从另一方面提醒餐饮企业,要适当调整酒水的价格。

“‘工商消费提示牌’悬挂在店内是为了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根本不存在鼓励消费者自带酒水。”巴中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消费秘书科负责人何健称,餐饮企业为顾客提供杯具是他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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