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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延迟交房惹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www.bz518.com  时间:2011/12/23 来源:www.bz5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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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西部高地】讯 (郑亚平 陈凤 彭训平报道)南江县法院在“警民亲”活动中,坚持主动服务大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注重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一起历时四年、涉案人数达十余人,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通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使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原告赵某等十四人先后与南江县方圆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全额或分期给付房款,双方约定,被告应在2010年8月30日前交房,可是直到2011年8月30日,被告仍未按要求交付房屋,在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赵某等十四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约11万元。

  在受理此案后,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发现,该案虽然案情不复杂,但却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因为还有不少与原告方情况类似的购房者,如果该案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有极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针对于此,承办法官多次与购房者、房地产公司的沟通,但是原告却坚持认为被告违约应当赔偿,被告却不同意赔偿金额。为此,承办法官主动与相关部门进协调,并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消除异议,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每名原告5000元的赔偿,并当庭兑现。至此,该案终于圆满解决,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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