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烈日当空,通江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通江县毛浴乡龙江村2社李家大院,对被告人李晓平“滥伐林木”一案公审公判。
被告人李晓平,通江县毛浴乡龙江村人,于2011年7月、10月、12月先后购买了龙江村一社张政、张述毓、苟继荣中间梁(小地名)自留山的林木,向村民承诺自己会办好一切砍伐审批手续。2012年12月,在被告人李晓平在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门砍伐审批手续情况下,以已经办理好了一切审批手续为谎言,采取欺骗方式以50元每立方米报酬雇请龙江村7社的村民蒋某某帮其采伐,并以同样方式蒙蔽该村4村民以每立方米250元价格帮其搬运到指定地方。
今年3月,被告人李晓平胆大妄为的疯狂砍伐行为引起了村民质疑,有人向森林公安匿名举报。接到报案后,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经现场勘验检尺李晓平雇人共采伐马尾松303根,制材860件,原木材积84.431立方米,折合立木材积129.894立方米,惊人的129.894立方米!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妄想抵赖的李晓平在铁证面前低下了罪恶的头, 6月8日,他因涉嫌滥发林木罪由通江县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通江县看守所。据悉,这是通江森林公安局成立以来破获的最大一起滥伐林木案。
庭审中被告人李晓平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晓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所砍伐林木由主管部门处置”。在法警看护下,法庭允许了其亲属与他的短暂见面,亲人面前,被告人李晓平泪如涌泉,悔恨当初愚昧行为。
此次庭审,是通江法院2012年深入推进刑事审判“50”工程以来首次将刑事审判巡回庭审现场搬进农家小院。酷热天气下,县森林公安局全体干警、乡村干部和鱼池村、龙江村老少村民200余人参加了旁听,接受法制教育,乡人大代表6人现场监督,市、县电视台对庭审过程全程报道,县法院、森林公安局和县司法局法制股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00余份。(莫述荣 彭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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