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平昌 >> 正文

平昌法院调研分析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www.bz518.com  时间:2013/5/22 来源:www.bz518.com
字号:T|T
 
近日,平昌法院针对该院自2010年以来的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平昌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8221件,其中审结一审案件7804件,结案率为94.9%,判决1260件,调解(含撤诉)案件6121件,调撤率为78%,裁定327件,移送22件,其他67件。共受理商事案件352件,诉讼标的额约为7300万元,其中买卖合同纠纷84件,借款合同纠纷148件,其他各类合同纠纷120件。上诉案件214件,上诉率为2.74%,其中改判、发回重审37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47%,民商事案件信访26件,占案件总量的0.31%。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工作态度及方法方面。个别法官仍然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对当事人“冷、硬、横”现象,在工作中对自身案件处理的要求不高,如裁判文书需改进,存在一些裁判文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判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制作粗糙,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少数民事法官在审理阶段兼顾执行不够,诉讼保全不及时,判决主文不明确,给案件的执行带来困难。
2、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及化解方面。个别法官对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不够重视,排查不认真、不细致。在办案过程中,不善于给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不善于借力联动调解机制。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对一些案件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做得不够。对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畏难、悲观厌战情绪,缺乏工作热情、疲于应付。总认为只要依法办案,上访是当事人的权利,与案件无关。 
3、民商事司法环境方面。民商事审判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有待进一*改善。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当事人和案外人以缠访、闹访、自杀等相威胁,采取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谩骂法官等做法,给民商事审判法官施加压力,使公正司法受到挑战。
三、对策建议
1、加强青年法官的各项审判技能培训。近几年法院招录了大批的年轻干警,他们理论功底深厚,但缺乏办案技巧和复杂局面应对处理能力。加强青年法官的庭审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等,使其成为民商事审判的中坚力量,进一*带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向前推进。
2、进一*提升民商事裁判文书的质量。一是严格裁判文书制作标准。从事实和证据认定、裁判文书的说理、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的表述等方面,要求裁判理由有针对性,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论述,以法、以理服人。二是严把裁判文书审核关。书记员、承办法官、庭长和分管领导实行“四级”核对制,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同时,对各审判庭裁判文书进行定期评查和随机抽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 
3、加强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排查及解决能力。涉诉信访在一个时期和范围内还必将继续出现,所以在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同时,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们更应深刻理解涉诉信访工作的紧迫性与复杂性,当当事人有信访苗头时就应觉醒,认真排查每一案件,为当事人解法析理,作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尽量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4、努力改善司法外部环境。针对复杂司法外部环境,法官虽然有法律法规及法院自身的纪律来加强审判的公正性,但实践中出现了不少干扰法官办案的因素,如领导打招呼、身边亲戚朋友的压力、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施加不当影响等,这些因素都需要及时地予以改善。加大法官自身道德素质的提升,提高应对当事人给法官施加压力的能力,从根本上扭转司法环境的不利因素。 
(沈燕  贺金梅)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企业服务

设为首页 | 有害短信息举报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Copyright © 2008 - 2021巴中热线 www.bz518.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bz518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