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法院妥善处理涉及老年人案件,采取多种措施,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赡养案件4件,调解率达到100%,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和睦,彰显了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
落实便民措施,畅通老年人绿色维权通道。该院立案庭设立“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服务,让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打得动官司。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对无力支付诉讼费的老年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有合理诉求又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对于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立案窗口优先接待、答复老年人,及时办理立案手续;优先排期审理涉老案件,要求审判人员在法定审限内尽量提前审结;案件审理结束后,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拒不履行的及时移送执行。凡涉及老年人案件,要求承办法官深入到老年人所在村社甚至家中审理案件,减轻老年人诉累,畅通老年人绿色维权通道。
加大调解力度,解决老年当事人后顾之忧。凡涉及老年人案件,以调解为主要结案方式,且将其贯穿于立案、审理和执行各个环节,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修复其家庭关系,减少老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对抗矛盾,从源头上化解,打开双方心结,维护老年人家庭和睦。同时,在赡养类案件的审理中,从法律与道德的层面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当事人将精神赡养与物质赡养同等重视,不仅让老年人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更是获得精神上的慰藉,进而度过一个幸福无忧的晚年。
强化案件回访,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涉老案件回访制度,对于已审结的涉老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将生效的裁判文书送达给当地基层组织,并积极协调基层组织监督当事人履行义务。同时,定期开展结案后回访工作,办案人员通过电话或亲自到当地进行回访,了解履行义务情况。对于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发现老年当事人具备低保条件但未办理相关低保手续的,积极与当地乡镇及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其后顾之忧。
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向广大群众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赡养、继承等法律知识,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充分利用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到乡镇、村社、街道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释疑答惑。组织法官定期到社区、乡镇为老年人上法制课,切实增强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贺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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