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 近日,由巴中市南江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消防产品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消防器材经营门市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经检查核实,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封存全部不合格消防产品,并处罚款十万元人民币。
联合检查组在位于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城庙段的南江县消防器材总汇门市检查中发现,该店销售无3C认证的消防水带和无生产许可证的安全帽,严重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质监局对无3C消防水带和无生产许可证安全帽进行了异地登记封存,并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一、销售无3C消防水带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0元。二、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帽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10万元整。(杨敏 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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