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 近日,平昌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老人状告子女不履行看望父母亲义务的案件,这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该院办理的首例“探望老人”案。
年过七旬的朱老汉夫妇家住平昌县镇龙镇,其四个子女均已成人,且均定居在外。朱老汉虽然家庭经济较为宽裕,但其老伴常年多病,需人照顾。想到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子女不但好几年不回家,而且少有电话关心问候,夫妻俩时常垂泪。为了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以慰夫妻俩的牵挂之心,朱老汉夫妇起诉到平昌法院。
接案后,该院承办法官沈玮实地走访调查,与朱老汉子女联系沟通。最终,其子女认识到其行为不仅伤害了父母的感情,而且触犯法律。他们表示每月将轮流回家探望老人,定期打电话回家。朱老汉夫妇也撤回诉讼,至此,平昌首例“探望老人”案圆满结案。(孙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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