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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法院调研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及成因并提出对策

www.bz518.com  时间:2015/4/21 来源:巴中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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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使公职人员不愿违法犯罪。从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入手,宣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延伸到家庭、学校、社区,在入情、入理、入法、入脑上下功夫,教育党员干部扎牢篱笆,管好自己,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同时在选人用人上严格把好廉政关,在党员干部中造成巨大的震慑力,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公仆意识和思想道德觉悟,使他们充分认识廉洁是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自觉增强“免疫力”。二是推行阳光行政,让职务犯罪无机可乘。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腐败的克星。要搭建阳光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等平台,畅通渠道让老百姓参与行政、监督行政。对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工程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使用等整个运行过程在媒体或行政服务大厅公告栏进行公布,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拆迁改造、土地征用开发、社会保障和救灾、优抚、移民等专项款物管理等腐败高发的领域和环节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铲除职务犯罪的土壤,用阳光保障国家机体高效健康运行。三是完善监督机制,使公职人员不能违法犯罪。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以权力制约权力”,是一个具有哲学理念的权力监督思路。建议以立法的形式对监督机关的人员选拔、资金保证、案件监督程序进行确定,保持其相对独立性,有效排除其监督活动中的人为干扰。要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行政程序,用严密的“防护网”确保公职人员不能犯罪。四是严格行政问责,把职务犯罪之门堵住关死。严格行政问责,提高有关部门履职责任,查处违法犯罪不推诿、不敷衍,使贪污贿赂现象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处理违法犯罪案件中,实施责任追究,该查的查,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移送,秉公执法,使违法违纪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发挥人大、纪委、检察、审计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各司其职,织密社会监督网。对那些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反应大的大要案,要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警示他人,匡扶正义,维护法律声誉。五是加大惩治力度,使公职人员不敢违法犯罪。打击是最好的预防。只有严格执法,严厉惩治犯罪,才能促使职务犯罪人和那些具有犯罪倾向的人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才能动员鼓励社会公众有力地配合和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立法机关加重刑罚惩罚,纪检监察机关在提高侦查水平上下功夫,打消犯罪分子逃避侦查、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形成不敢贪的震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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