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户储存县级报账。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凭原始依据经项目乡镇签字,扶贫、财政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县财政报账。依照合同根据工程进展和质量分阶段支付给施工企业,采购资金和农户补贴资金直接由财政支付到供应商银行账户和农户“一卡通”。⑵全程监督严格验收。成立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群众评选代表对照公示公告和施工方承诺的项目内容、质量、程序全程参与监督。组织项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和村民代表采取现场勘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验收工程质量,并对照脱贫人数、农民增收金额、老百姓满意度等指标实行绩效评价。⑶联合审计动态监管。由财政、监察等多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规划、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财政评审,动态掌握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错。⑷数字平台阳光运行。完善扶贫资金信息化监管平台“民生e站”,内设业务内控工作平台、村民自控公示平台、多点外控监督平台,通过上网、手机终端、系统预警等方式对扶贫开发项目的资金下达、建设方案、设计预算、检查验收等10个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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