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讯 (通江法院 周伟)4月30日,通江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度专题会议,强化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和应对工作,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的若干规定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庭庭长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立案登记制系列会议精神,并指出全院要高度重视、转变观念,以当事人满意为宗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确定立案登记范围。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李泽胜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严格把握司法改革新动向,切实增强司法为民
立案登记制度是国家顺应司法改革和全球司法体制潮流所做出的决定,全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冲突下,转变思想观念,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立案难,做到司法为民。
二、严格遵循立案改革新规定,切实增强司法公信
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精髓,明确受案范围、立案程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做到依法严格,杜绝推诿拖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立即退还材料并登记做好笔录,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补正的地方;对无法判定的,七日内审查并开具材料收取凭证。
三、严格规范执行中的新问题,切实增强守纪意识
全院上下要认真领会学习各项规定,吃透各项会议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庸懒散浮拖,耐心提供诉讼引导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切实做到立案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让老百姓从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为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并积极与各级单位衔接,综合施策,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
四、严格提炼总结改革的新经验,切实增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平台,大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复印放于诉讼服务中心及法庭,让当事人阅读,并做好释明。同时立案庭要公开立案流程,主动接受上级法院、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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