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全市法院妇儿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巴中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长霖,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庞丽华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高隆琼作情况汇报。
据了解,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中院党组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稳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新措施,加大妇儿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巴中、法治巴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平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被团省委等13家省级单位授予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恩阳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其工作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刊载。
座谈会上,高隆琼指出,巴中法院近年来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与全市法院采取的有力措施是息息相关的。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构建司法维权网络。如,成立了全市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开辟绿色诉讼服务通道,构建多部门联动帮教新模式。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司法维权保障。如,建立侵犯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指导工作联络机制,开展“涉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专项审判”,,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妇联、团委等单位保持工作联络,形成维权合力。三是延伸法律服务,增强司法维权效果。如,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乡村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结合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全市法院积极组织机关干警走村进户与留守儿童、贫困妇女、孤寡老人进行结对帮扶。
座谈会上,李长霖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各庭室部门要通力合作,将会议内容所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要灵通信息,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轨迹可寻。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相互衔接,主动联系对接公安、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妇联等部门,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互动机制。
市妇联、市民政局、团市委、巴州区法院、恩阳区法院及市中院相关职能部门干警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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