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热线(记者 李桃)10月22日上午,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了2018年1—10月终生禁驾名单。从此名单共有11人“上榜”。根据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在这“终生禁驾”的11人中,3人系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8人系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据了解,终生禁驾就是“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凡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除了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均会被处以“终生禁驾”行政处罚。
据介绍,被裁决为“终生禁驾”的人员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驾考,系统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相关业务,这也意味着被“终生禁驾”的人一辈子都不能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一系列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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