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友提供,2021年3月25日、26日,通江县有三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均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
1
被告人张某甲,女,198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通江县。2014年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通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11月25日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2月31日被通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23日晚,被告人张某甲在通江县壁州街道经营的某宾馆内容留、介绍卖淫女孙某某与高某某发生有偿性关系,后被通江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
同时查明:2020年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在某宾馆内多次容留、介绍卖淫女孙某某、张某乙、雷某某、袁某某、赖某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
2
被告人李某某,女,1985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江县。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11月25日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2月31日被通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以来,李某某在通江县诺江镇某宾馆内多次容留、介绍卖淫女孙某某、郑某某从事卖淫活动。
被告人程某甲(绰号程某乙),男,1987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通江县。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12月4日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2月31日被通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23日,被告人程某甲联系陈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卖淫女郑某某去至通江县某酒店603房间与白某某发生有偿性关系,后被通江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
同时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程某甲多次介绍卖淫女朱某某、陈某某在通江县从事卖淫活动。
4
被告人陈某某,女,1979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江县。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20年11月26日被通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0年12月31日被通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23日,被告人陈某某接到程某某(另案处理)电话联系介绍卖淫女,陈某某就介绍郑某某去至通江县某酒店603房间与白某某发生有偿性关系,后被通江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
同时查明:2020年以来,陈某某多次容留、介绍郑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泸州叙永:5所新学校9 |
九寨沟景区2023年游客 |
消防川北战区(巴中) |
“星火杯”2023年四川 |
没有任何图片资讯 |
没有任何图片娱乐 |
没有任何图片娱乐 |
没有任何图片旅游 |
没有任何图片旅游 |
江口醇荣获2010年“中 |
气络学说指导八子补肾 |
金动力教育答疑: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