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发布了密接者轨迹
请轨迹有重叠者主动报备
密接者陈某某、莫某某轨迹公布
2022年1月15日,通江县收到巴中市疾控中心转发《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入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谢某某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立即对请求协查的密切接触者陈某某、莫某某(系夫妻关系)进行了追踪管理。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1月13日
8:55,陈某某、莫某某2人乘坐9C6445次航班,与新冠肺炎复阳病例谢某某同航班;
12:00,到达广元盘龙机场,下机后在机场外广场等待自驾前来的父亲;13:30,3人自驾前往通江;
16:30左右,3人到达通江县城并在南门廊桥附近桥头餐馆用餐,期间陈某某、莫某某2人到隔壁凤凰仓储超市购物(佩戴口罩);
17:00左右,3人自驾到贾某某(系陈某某叔叔,住诺江镇梨树街194号)家中;
17:30,3人自驾前往诺水河镇,于20:00左右到达聂家坝村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14日
11:00,陈某某、莫某某带女儿自驾到诺水河中心卫生院接种疫苗(佩戴口罩);
11:59,3人在诺水河中心小学旁京东便利店购物(佩戴口罩),随后到蕾格丽谷美发店洗头;
12:30,3人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15日
16:15,被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转运前无外出史。
经流调排查,陈某某、莫某某的明确密接人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与陈某某、莫某某活动轨迹存在时间和空间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向医生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通江县核酸检测机构
通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7-7221571
通江县人民医院:0827- 7239149
通江县中医医院:0827-7111120
通江县妇幼保健院:0827-7221927
通江县新区医院:0827-7336057
巴中市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月15日,巴州区疾控中心收到广元市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复阳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巴州区在第一时间对该名密切接触者鲜某某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核酸检测,目前鲜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为进一步寻找与鲜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现将鲜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2年1月13日,约18:30—19:30,在“王府井购物中心”四楼店内樱花树旁卡座就餐。同一时段有2名顾客在“鮨喜屋日式料理”店内樱花树旁另一卡座就餐,并在该购物中心一楼“潮悦帝客服装店”购买物品(约18:55使用邮政储蓄银联卡支付货款)。
2.2022年1月14日约22:00,在东门大桥桥头(王府井方向)乘坐一轿车前往将军大道“城南华府小区”,在小区大门口对面下车后进入该小区。同车副驾驶室有一名中年女性乘客在途中下车。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鲜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0827-2226691
巴中市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27-5222726
2022年1月15日,南江县疾控中心收到巴中市疾控中心转发《广元市疾控中心关于入境新冠肺炎复阳病例谢某某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该县在第一时间对陈某某等5名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和核酸检测,目前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1:陈某某
2022年1月13日12:00下飞机后在出站口乘坐网约车(川H62C29)前往广元市长途汽车站,13:00左右在广元汽车站旁巴中文县小饭馆吃饭,13:20到巴中文县小饭馆后小卖部买水,随后进车站取票上车,坐13:50广元-南江大巴车到南江广运车站,16:40到达南江广运车站。17:00于老南中吊桥坐赶场面包车于17:30到达赶场通峡路331号家中,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4日15:00左右到当地社区报备,随后回家,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密接2、3:张某某、蒋某某
2022年1月13日张某某与蒋某某(夫妻关系)于12:00下飞机后,2人同行乘坐出租车(车牌不清)至广元汽车站,后在车站对面的某小炒店吃午饭(具体店名不详),13:30左右在广元汽车车站外乘坐野租到正直镇,15:30在正直车站乘坐正直-南江的中巴车,16:30左右抵达长赤镇养生华庭家中。16:45到家楼下社区居委会报到,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4日上午10:00左右步行至长赤平安医院进行核酸采样;当日13:00点左右到禹王宫超市购物,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密接4:岳某某
2022年1月13日12:00下飞机后,自驾(租车,贵A.F2E57)从广元返南,途中于14:15-14:45在旺苍县服务区吃饭、上厕所,于16:20左右在燕山赵XX小卖部买烟,当日16:30左右到达燕山村2社家中,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4日居家未外出。
密接5:郑某某
2022年1月13日12:00下飞机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回忆不清)前往租车地,租车后在附近饭店(店名回忆不清)吃午餐,餐后自驾(租车车牌号:川HH6917),于当日16:10回南江县正直镇长滩社区家中,然后到长滩社区报备后回家,当日17:00自驾车去到普船6村何XX家,晚上20:30自驾车返家,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4日10:00在正直镇何XX包子铺(京东家电旁边)买包子,后自驾前往菩船,途中在菩船街道成华超市买烟,上午11:00左右到达菩船6村何XX家中,晚上19:00出发返家,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5日00:20,接到广元疾控电话后自驾前往巴中人民医院做核酸(阴性),之后返家,自述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经流调排查,陈某某等5人的明确密接人员,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与陈某某等5人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落实核酸采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向医生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0827-8232977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27-8222740
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岳诗蕊
责编:肖宵
审核:黄良富
声明:巴中热线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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